愛的手鍊說明 |
87年7月老人福利推動聯盟推出第一批愛的手鍊,至100年底,已提供12,956 人預防走失的服務。許多縣市政府也將愛的手鍊做為府內推廣老人保護工作-預防走失之識別物(台北市、桃園縣、新竹市、苗栗縣、台中市、南投縣、高雄縣、嘉義市、屏東縣、花蓮縣、台東縣、澎湖縣)。
我們透過許多熱心民眾、員警的協助與通報,期間共尋獲了3,374人次,尋獲率是100﹪。有走失之虞者常常一出門就忘了回家的路,透過手鍊上0800服務專線(24小時),就能發揮其功能,讓迷路的人可以在最短的時間內,回到溫暖的家園。 |
| |
愛的手鍊申請說明 |
為了您的家人走失時能儘速順利回家,失蹤老人協尋中心特別規劃製作--預防走失--愛的手鍊,預防您的家人走失。希望您儘快準備有關證明文件並填寫手鍊申請書,親洽或寄至失蹤老人協尋中心以俾辦理。
一、申請對象:
有走失之虞者(失智症、智能障礙者及精神疾病患者 )
二、請務必備齊下列資料:
| 1) |
使用人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一份。 |
| 2) |
聯絡人(三人)電話、通訊地址等聯絡資料。(日後任何一位聯絡人之聯絡電話或地址變更時,請立即通知本中心) |
| 3) |
免費申請者請附相關證明文件影本(如身心障礙手冊或中低、低收入戶證明、走失記錄等)。 |
| 4) |
自費申請者請繳交手鍊工本費及服務費,第一年700元(含工本費及服務費),第二年起每年500元服務費。 |
三、請詳實填寫申請表:【申請表下載】 (請按右鍵另存目標下載檔案)
四、手鍊領取日期:
| 1) |
郵寄方式 - 以掛號寄回(請附掛號回郵信封需貼足30元郵票)。 |
| 2) |
親自領取 - 親自前來本中心領取。 |
五、再申請之處理程序
為方便使用者因手鍊遺失或毀損,需重新製作時,將酌收工本費200元。
六、領取地點: 失蹤老人協尋中心
| 地 址: |
104台北市民權西路79號3樓之2 |
| 電 話: |
(02)2597-1700 |
| 劃撥帳號: |
17778341 |
收到您的文件後,我們會儘快進行手鍊之製作。同樣地,當您收到協尋中心寄的申請表格時,請您儘速填妥申請表、備齊相關資料親洽或寄回協尋中心。謝謝!
|
| |
愛的手鍊使用說明 |
一、愛的手鍊上有兩組號碼,分別代表著:
| 1) |
XXXX(手鍊號碼)。每一個編號代表一位使用人在協尋中心電腦建檔時之編號。 |
| 2) |
0800-056789(24小時免付費電話)。如遇使用人走失情境,服務中心經由通報者告知手鍊號碼,即可查詢其詳細資料,並儘速聯絡家屬。 |
二、愛的手鍊的長度為固定長度,家屬可自行依使用人手腕的大小調整其長度。
三、愛的手鍊為活動式手鍊,若使用人有抗拒,不願使用,家屬可自行將扣環部份拆除。
四、愛的手鍊是屬於使用者個人所擁有,不能隨意轉讓、餽贈,否則即失去手鍊的功能。
五、若使用人之聯絡方式及使用情形或聯絡人之聯絡方式有所變更,煩請來電或以傳真方式告知。
六、若手鍊遺失欲補發,或是使用上有任何問題歡迎來電洽詢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