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聯合新聞網】回響/電動代步器管理 交部將找衛部談

https://udn.com/news/story/7266/7063171
2023/03/29
聯合報/ 記者周湘芸

被視為醫療輔具的電動代步器,在道路上歸類於「行人」,實務上卻常見違規行駛於車道,導致事故頻繁,本報昨揭露電動代步器陷入「兩不管」地帶,衛福部不管實際使用狀況,交通部也不願納管,引發關注。交通部昨表示,將找衛福部討論如何落實安全管理。

老人福利推動聯盟秘書長張淑卿強調,這類代步器因不屬於車輛,無法保保險,在研發更出更適合長者運具前,希望重新檢討這類輔具使用規範。

交通部路政司長林福山表示,當前問題並非是否納入慢車,而是要著重於保障人行道暢通,近期已與營建署、地方政府加強人行道建置;至於電動代步器改裝、拼裝等問題,將找衛福部釐清目前管制情形,討論如何更精進安全管理,以保障使用者安全。

台灣交通安全協會副理事長林志學表示,一昧規範電動代步器只能行駛人行道未必較安全,建議應規畫不同規格、分級管理,像是都會區可規畫時速五公里以下的純步速版,非都會區可規畫時速廿五至卅公里的慢車版等。

身心障礙聯盟秘書長洪心平指出,電動代步器改裝型態愈來愈多樣化,前方加裝車頭、後方加裝輔助輪、速度改裝等,舊有法規早已跟不上科技變化,呼籲電動代步器應以使用場域進行分類管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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