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長照積分】107-110年申請課程務必於111年12月1日前回覆完訓資料,逾期將註銷課程積分!!

老盟積分審查更新審查流程圖 111.08.22更新版
請依規定申請並於14天回覆完訓名冊
107-110年度申請的課程務必於111年12月1日前回覆名冊
逾期將註銷課程積分!!→查詢
 ★快速查詢,請多加使用ctrl+F(搜尋課程編號) 
 
111年度若已回覆名冊但未提供上傳檔案(特殊訓練課程:失智.身障.足部.口腔抽吸),將會個別mail通知,請貴單位收到mail通知,請務必回覆檔案,以利老盟上傳課程積分。
 
另外,衛福部已建置長照人員繼續教育積分管理系統,學員可於系統確認已完成之積分數。111年8月分階段開放查詢→按此查詢(擬於開放2個月),待系統穩定,再於112年全面開放長照人員查詢。
  • 開放查詢期間,學員若有積分採認相關問題,請先洽詢辦訓單位,若辦訓單位已提供名冊,請由辦訓單位聯繫本聯盟。
  • 107~110年尚有些資料上傳中,可請學員9月在上系統查看。

 
 
請依衛福部110年起之規定於全部課程結束14個日曆天內,提供完訓名冊,並標註老盟認證字號後,回覆至長照積分:old.training.tw@gmail.com信箱。自111年起回覆完訓名冊請務必提供下列四個檔案,以利後續積分上傳作業。 
 
  • 請確實核對完訓名冊上的學員的姓名、身分證(請留意大小寫、前中後是否有空白鍵)
  • 長照積分簽到表須具有長照小卡的學員做簽到退(若不符合資格者,請勿簽名)
  1. 依原先審核通過的檔案(勿更動檔名以及申請表1~3),提供學員名冊資料(核定表Excel檔內「4.課程完訓人員匯入」格式)
  2. 簽到掃描檔
  1. 課程資料-上傳檔
  2. 學員資料-上傳檔
  • 衛生福利部資訊系統已初步建置,111年回覆完訓名冊之辦訓單位需請開課單位補登相關資料(課程資料、學員資料)










 
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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