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特殊傳染性肺炎(COVID-19)造成課程無法如期舉辦課程辦法

◎因應(COVID-19)疫情防疫措施  2022.05.12

111年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(COVID-19)之防疫措施
◆衛福部於111年5月9日公告「延續視訊教育積分辦法」至111年12月31日止→按此檢視函文
◆本聯盟將於111年6月1日起開放團體申請,請注意下列規定:

  1. 衛福部制定的特殊訓練課程,本聯盟將不開放申請視訊課程:
    (1)「身心障礙支持服務核心課程」
    (2)「失智症照顧服務20小時訓練課程」
    (3)「BA08-足部照護」
    (4)「口腔內(懸壅垂之前)及人工氣道管內分泌物之清潔、抽吸與移除」
    (5)「照顧實務指導員訓練」
  2. 其他實作課程(如:CPR)等,亦不開放申請視訊。

★ 因特殊傳染性肺炎(COVID-19)造成課程無法如期舉辦時:(請開課單位謹慎辦理)

因疫情無法如期辦理 作法 最晚受理時間 審查行政費
🉑變更開課日期
  • 來電📞告知延期日期
  • 當年度申請通過課程需當年度開課完畢 
開課前14天前
提出
提供一次免費延期;
第二次將收200元
🉑變更課程師資
  • 來信📧至長照積分專用信箱提出變更
  • 請將「審核通過之申請表」上用紅字變更師資
  • 大量師資變動請重新提出申請
開課前14天前
提出
200元(變更一次為限)

🉑變更視訊課程
 

  • 來信📧至長照積分專用信箱提出變更
  • 請將「審核通過之申請表」上用紅字變更開課地點
  • 課程日期、師資皆不能變動
開課前14天前
提出
200元(變更一次為限)
  • 課程名稱須加註「直播視訊課程」字樣(簡章及申請表皆要)
  1. 視訊課程(GoogleMeet、Microsoft Teams、Zoom、Webex)
  2. 人數上限50人
  3. 離開教室超過30分鐘或逾該課程總時間1/4,該堂課不列計積分
  4. 全程錄影錄音,學員(須以真實姓名登入教室)全程開啟鏡頭
  5. 視訊課程應維持其互動性,並可利用線上評核方式確認學習成效(每堂課需有測驗)
  6. 如屬個案研討課程,則應有帶課講師,分組帶領學員討論之機制
  7. 直播視訊課程期間(含課間休息暨午休)不得提供長照服務
  8. 課後請提供學員評核成績,及實際出席之完訓名冊,並於名冊上加蓋單位圖章
❌變更網路課程
  • 請重新提出審查
  • 一堂課一份申請表
開課前30天前
提出
按原審查費計價
  • 網路課程
  1. 課程可置於網路教育平台
  2. 以「堂」為單位,提供至少50分鐘教學影片及課後試題
  3. 教學影片不能只有課程投影片以輪播方式進行,需請講師以授課方式進行
  4. 課後請提供平台上學員單堂課上下課電子簽到名冊(含日期時間)及考試成績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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