長照積分審查-綜合規範與注意事項
一、申請一般原則
📌 老盟受理團體開課申請及個人申請,團體開課申請不接受急件申請及事後審查。
📌 團體開課申請僅受理開課前 30 天以上之案件,並須直接於衛生福利部長照積分系統送件。
📌 申請文件須完整備齊,缺件或資料不正確者不予受理。
📌 不同批學員受訓之課程應分開申請,原則上一個案件搭配一份申請表、一筆審查費及一份完訓名冊。
二、審查與繳費規定
1. 繳費時機:審查採「先申請、接獲繳費通知後再繳費」之方式辦理,不可於送件時先行匯款。
2. 繳費回報:繳費後 3 日內應回信告知已完成繳費,未依規定辦理者可能被列為愛心捐款。
3. 審查時程:相關審查自送件至完成通知,至少約需 20 個工作日。
🚫 停權規定:凡兩次逾期繳費或同案兩次重複申請者,老盟即不再受理該單位申請。
三、特殊課程與專業訓練
若申請特殊課程積分,應依衛生福利部相關函文規定辦理。常見特殊課程包含:
四、課程與師資規範
五、違規與不受理情形
六、資料查詢與聯絡方式
- 113 年 10 月 1 日新版系統上線後,所有審定資料均以衛福部長照積分管理系統為主。
- 若積分系統資料與學員端顯示不一致,應由開課單位標示差異並提送老盟複查。
📧 長照積分專用信箱: old.training.tw@gmail.com
☎️ 聯絡電話: (02) 2592-7999 分機 239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