長照積分審查-老盟審查流程
| 中華民國老人福利推動聯盟 【長照積分】長期照顧服務人員繼續教育積分申請規範 |
||
|
階段一:開始申請(老盟收案)
|
📌 申請規定與必備附件
開課單位(機關團體)需於開課日期之 30 日曆天前,統一自 衛福部長照積分系統 提出申請。 必檢附文件包含:
|
📌 繳費與審查時程
老盟於收到系統申請後發出收案通知繳費,開課單位完成繳費後,即開始進入積分審查。
受理單位於收案後 14-28 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查,並以 衛福部長照積分系統 方式回覆審查結果。
|
階段二:行政初審作業
|
✅ 符合條件
系統發送 E-mail 通知繳費資訊,並移交專業委員審核。 |
❌ 不符合 (開課單位修改及補正)
1. 自系統退件,並發送通知請開課單位修改。 2. 補正送審限於 3 個工作日內 / 以 1 次為限。 3. 若超過補正期限或次數,系統通知「審核不通過」;已繳費逕行退費處理。 |
階段三:專業委員審核課程
|
✅ 審核通過
系統自動發送審核結果通知開課單位,准予辦理開課。 |
❌ 不符合 (開課單位補件複審)
• 若超過補正時間或次數未補正送件,則系統通知「審核不通過」;該筆費用不退費,視同捐款處理。
|
階段四:開課稽查
|
✅ 稽查通過
確保學員簽到、授課內容與提報計劃相符。 |
❌ 經查核確認不通過
|
階段五:開課單位課後結報
課程結束後,開課單位直接前往 衛福部積分系統 上傳及提供相關資料:
|
📌 通用必須上傳資料
1. 完訓學員名冊 2. 學員完訓資料 3. 各堂課老師講義電子檔(每個檔案需小於20M) |
📌 為配合成果審查,以下資料需E-mail老盟
|
階段六:課後審查與結案
|
✅ 符合規定
課後結報資料經最終審查通過後,系統即予以 「結案」 並完成學員長照繼續教育積分之登錄。 |
❌ 不符合
自系統發送通知 「審核不通過」;該筆審查費用不予退費,視同捐款處理。 |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