長照積分審查-複審與補件

一、複審辦理時機

團體初審通過後,開課單位應依核定內容完成開課。

課程結束後,應於 7 個工作日內進入積分系統「200-團體複審管理」辦理複審。

🎯 完成複審送件並經認可單位審核通過後,案件才算完整結案

二、複審應備資料

📄 學員名冊:於積分系統送出學員名單時,須上傳完訓學員名冊等相關文件。

🔒 上課講義:須於系統上傳授課老師之講義 PDF 檔;若含個資,應先遮蔽後再上傳

💾 檔案限制:授課者資料下方附件區最多可上傳 5 筆,每筆不得超過 20MB

三、不同課程型態之附件要求

🏫 實體課程
應提供具長照小卡資格學員之簽到退資料,不符合資格者不得簽名。
💻 線上同步課程
應提供學員上、下課電子簽到名冊(含日期時間)、考試成績,並另以 Email 提供全程錄影連結全員開鏡頭之上課截圖(含日期時間及長照小卡)。
🌐 網路繼續教育
應提供平台上學員單堂課上下課電子簽到名冊(含日期時間)及考試成績。

四、補件與退件處理

  • 若複審案件遭退件,開課單位應依退件內容完成補件後重新送出。
  • 補件完成後,如超過 7 個工作日仍未收到審核結果通知,請主動 Email 老盟聯絡承辦人員,並提供 12 碼案件編號系統截圖
  • 若系統上的積分資料與學員端顯示不一致,應由開課單位標示差異並提送老盟複查。

五、審核通知與聯絡方式

📞 自系統送出複審案件超過 7 個工作日,仍未收到結果通知,應主動 Email 老盟。

🔍 聯繫時須提供長照積分系統 12 碼案件編號系統截圖,以利承辦人查詢。

📩 【線上同步課程】完課資料寄送信件主旨規定:
【完課資料-線上同步課程】12 碼案件編號/開課單位/完課日期
快速連結